重庆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9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科目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1. 报名人员必须一次同时报考三科。符合以下条件除外,即2013年7月1日前,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科,或《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科成绩合格单,且在2013年7月1日后未参加报名的考生,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有一次报名参加未合格科目考试的机会,并且两次合格成绩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2.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有金蝶专业版10.0和畅捷通T3两种,由考生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目前已在九龙坡区、永川区、万州区、财政学校考点进行试点,适当时在全市实行(另行通知),待条件成熟后考试软件将由系统随机抽取。
二、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科连续考试,分科计算成绩,考试科目先后顺序由考试系统自动确认。
三、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初级会计电算化》试题分理论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部分试题题型为:财务软件操作题。
四、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申请参加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庆户籍人员、在重庆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重庆户籍学生、在重庆居住或务工的其他非重庆户籍人员可报名。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并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1.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重庆会计之家”(/)网站首页,进入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和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为确保填报信息无误,考生不得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报。
六、报名时间
2014年报名时间为:第三次7月10至17日、第四次11月10至17日。根据各考点容纳考生数量,每次报名均采用额满为止方式。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满额后,报名系统自行关闭,本次报名即告结束。
七、考试时间
2014年考试时间为,第三期8月10至9月10日,受全国会计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影响,除中秋节假期(9月6日至8日)外其他周末照常考试。第四期12月1日至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考试(特殊情况除外)。
八、考点设置
全市共设立9个考点: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合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财政学校。
九、考场安排
按照考生自行填报的具体考点,由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具体考场和考试时间。考生应在本期考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具体考场、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至本期考试开始前,凭身份证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更正,过期不予受理。
十、考试要求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准考证信息错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
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进行身份验证,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座位计算机桌右上角待监考人员随时检查,并将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处。考试系统将在规定的时间打开、关闭,考生在计算机上答题过程中,要做好数据保存,爱护考场内设备。如果故意损坏设备,应照价赔偿;没有进行数据保存或操作错误,导致成绩有误,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都配备多台高清摄像头,进行不间断摄像。若有替考、作弊、夹带、交头接耳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考试成绩查询和成绩合格单打印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财政部设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结束后次月8日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合格单。
十三、考试收费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考务费,仍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5〕507号)规定执行,每科50元。
十四、证书办理
考试合格者登陆“重庆会计之家”网站填写并打印《重庆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持成绩合格单、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1份,在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在校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
十五、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第三期考试仍使用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即根据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由重庆市会计学会编著、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第四期考试使用的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将按照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重新修订,具体出售时间将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另行通知。
需要教材的考生可通过“重庆会计之家” 网站订购,也可到区县财政局购买。网上订购教材由重庆迈琦快递有限公司统一发送,公司咨询电话81958181、86277870、18983774486,快递费每套10元,不足一套按整套收取,在订购教材时一并缴纳。购买教材后因非质量问题不予退款。填报信息错误致使邮寄出的教材被退回,不再邮寄。
十六、发票办理
网上报名缴费和网上购买教材需要发票的考生,在本人考试结束后,持身份证、准考证、会计用书网上订购受理单,向本人所在区县财政局申请登记,再由区县财政局统一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并通知考生领取,考生也可直接到重庆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申请发票时间最迟不超过本期考试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通过网上订购教材的快递费,不提供收费票据。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相关文章
西安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报名6月15日起 (2014-06-12 12:22:53) |
西安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06-12 12:21:46) |
咸阳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报名6月15日起 (2014-06-12 12:20:33) |
衢州第三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014-06-12 12:17:19) |
乐清第三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014-06-12 12:16:19) |
通辽第三批会计从业考试时间6月17日 (2014-06-12 12:14:39) |
乌兰察布第二批会计从业考试时间6月28日起 (2014-06-12 12:14:02) |
锡林郭勒第二批会计从业考试时间6月14日起 (2014-06-12 12:08:07) |
呼和浩特第三批会计从业考试时间6月15日 (2014-06-12 12:07:23) |
宣恩县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4-06-11 13:0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