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四、个人所得税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四、个人所得税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