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11月7日至30日
关于湛江市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7〕47号),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考程序
我市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按: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者到报名所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领取证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组织
我市的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工作单位(学校)所属区域或户籍所在地为湛江市的报考人员,按所属地的具体县(市)选择湛江考区的报名点报名。
(二)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缴费。
(三)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并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需要开具票据的考生,请于11月30日前到会计人员服务大厅(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副一楼)进行登记,登记时需提供缴款人名称、订单号、联系电话等。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登记。
5.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初审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除外)后自行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必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打印。
六、准考证打印
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年4月12日前公布具体的打印时间,如有变化请留意“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
七、成绩公布及考后资格复核
(一)考试成绩计划在年6月1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查询。公布时间如有变化,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全科合格人员按照“湛江市财政局”网站公布的考后需提交复核材料和时间的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核材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规定,年度我市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湛江市财政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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