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苏人通[2007]121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申请参加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07年年底。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二、 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南京市,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见苏州市财政网站 www.)。
三、 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至20日(双休日照常办理)。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00
市区考生(不包括吴中、相城区)报名地点在胥江路471号;各市(县)、区考生在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咨询电话:68615836(6月15日前)、68155738(6月15日至6月20日)。
四、 考试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填写《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后,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渠道,携带学历证书、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初审报名。
五、 收费标准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苏价费函[2002]72号文标准,每人收取110元。
六、 证书及有效期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转发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2008年――2010年)有效。
苏州市财政局
二00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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