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要抓好征管信息的共享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自 2015年7月1日试行后,至今已更新到3.0版。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合作规范》的落实。
一是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将国地税合作重点由纳税服务转向联合执法,由“单打独斗”转向信息管税,在以税控税上下功夫,在联合管控上做文章;将国地税合作领导机制重心下移,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负责制定合作目标,统筹协调推进国地税合作事项,市局、区局承担国地税合作事项的推进、管理和协调,以加强税收征管、减轻纳税人负担和提高税法遵从为目标,以制度的方式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程序、合作负责部门以及问题解决机制,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建立岗责体系和绩效考评机制,对各层级合作事项进行目标考核,促进和推动合作事项真正落地并规范运行。
二是征管信息共享标准化。抓好征管信息共享,国地税合作就有了活力,征管工作就有了效率。完善金税三期系统,着力解决基层单位信息渠道不畅通、数据交换不规范、征管数据不同步、手工数据传递或者非正式渠道传递等问题,实现纳税人登记、财务报表、税款申报征收、查补信息、行政处罚、非正常户、注销等信息完全共享;开发国地税合作的模块与功能,规范国地税数据采集方式、口径和标准,建立国家税务总局、省局两级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模式,解决国地税信息系统独立,征管数据互不关联、数据分离等问题,为后期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数据支持,以规避执法风险,发挥征管合力。
三是征管体制改革要彻底。解决国地税职能重叠、职责分工交叉问题,借营改增改革之契机,理顺企业所得税征管划分,彻底改变一个税种两家都管的现象,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交由国税局征管,堵塞纳税人钻税收征管的漏洞;在厘清征管职能后,充分考虑国地税业务增减变化,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征管一线有足够的力量。
四是人财物资源规范化。国地税人财物管理有很大的区别,国税机关是垂直领导,地税机关人财物管理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随着国地税合作深度广度的不断加大,必然涉及人财物资源的调用,涉及规章制度的完善,涉及顶层设计。比如共建办税服务厅、服务站,联合税收宣传和培训、联合执法(巡查、定税、评估、注销、非正常户、欠税管理)、委托代征事项等,靠基层之力是无法解决的。为此,建议通过顶层设计规范合作事项设备投入、软件开发、经费拨付程序;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储备,培养精通国地税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作者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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