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 须激活市场补“短板”
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并发挥好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会议进一步指出,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
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来自民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与此同时,“银发经济”也在逐渐升温,来自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养老服务市场消费需求在3万亿元以上,2050年左右将达到5万亿元。人口老龄化带来养老保障和服务需求的迅速增加。适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政策,具有“一举多得”效果,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加快释放国内需求,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保持合理投资增长也都具有积极意义。
此前很长时间,养老产业都是由政府包办,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难免出现鞭长莫及之惑。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还不能完全解决近2亿老人的养老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作用。这就需要分层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重点做好为无收入、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等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通过简化和规范程序,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养老机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些举措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上的边界,明确政府的兜底职责,同时,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松绑”。
从总体上看,我国养老服务业还处于发展初期。一方面,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目前,老年人需求迫切的长期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领域发展都比较缓慢。例如,截至2012年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社会养老床位数为21.5张,城乡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情况十分普遍。另一方面,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也亟待建立完善。
养老服务业涵盖老年人衣食住行、生活照料、医疗服务、文化健身娱乐等多个领域,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长和发展潜力巨大等突出特点,但其主要领域前期投入较多、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较长,加之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间资本参与意愿不高,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缓慢,迫切需要加以积极引导和扶持。由于目前的优惠政策还较为有限,或者针对性不强,作用效果不够明显,这也造成了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面临较高的门槛。据测算,在上海、浙江等地,增加一张床位即便不算土地成本也需要16万元。
一方面是公共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不够,规模小,设备相对落后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新建养老机构开始出现“高档化”趋势。由于可以不计土地、建设成本,甚至零成本运营,导致高档次、偏低价位出售的现象。这不仅使各级政府的财政包袱越来越沉重,而且扭曲了养老市场的价格体系,造成养老市场不公平竞争,挤压民办养老机构。此外,部分民办养老机构为了维持运营,以降低质量来挤压成本,某些介入的资金来得快,也去得快,服务质量很差,民办养老机构即使具备成熟的运营经验,也多因资金不足、硬件落后等惨遭淘汰。
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现实状况下,中国社会面对着日益显现的老龄化进程,养老产业发展需求的地位日益凸显,这对加快发展养老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中国来说,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基础;未来养老服务业持续增长所需的稳定发展环境,也必须招手社会资本共同唱好养老这出“大戏”。近年,我国不少地方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国外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始试水我国养老市场,在政府的推动下,养老行业已经显示出“勃勃生机”。
下一步,培育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仍有待政府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扶持。一是积极完善投融资政策,从积极加大政府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有效信贷投入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积极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合理安排养老用地需求,着力解决“用地难”问题。三是积极完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着力解决“运营难”问题。四是积极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福利待遇,大力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应届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着力解决“用人难”问题。
人们期待着,随着政府开始探索购买服务,加上配套政策的出台,以及城镇化的加快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民营资本的推动力度会有所加大,养老产业的发展能够出现新的机遇,“一床难求”的难题得以在多方力量的推动下真正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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