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会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局(委),顺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省直和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管理机构
广东省(不含广州、深圳)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机构为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简称省高评委会,下同)。省高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联系电话:020-83170540、83170315)。
二、申报评审时间、地点
(一)2011年度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1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因考试成绩公布至申报材料受理间隔时间短,为保证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省高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逾期申报材料,因此,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并且需要参加今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报送材料,以免延误申报评审。
(二)2011年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地点为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广州市仓边路26号3楼)。
咨询电话:020-8318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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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