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一、办理条件:
持证人员如有遗失证书,应回原证书的签发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二、提交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2张;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可登陆www. 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2)持遗失补办申请表到原培训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
(3)由原证书签发机关核实后进行补发。
四、其他事项:
(1)办理时限:原发证机关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833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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