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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累进合格制的最后一次报考


根据《深圳市2013年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共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三科;对本次考试之前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按照2010年起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规则,可报考三科中未合格的科目,这是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最后一次考试。

  重大提醒: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于我市之前采取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方式,为了做好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衔接,经请示财政部,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有单科合格成绩滚动计算有效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即本次为本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的最后一次考试

更新时间2023-02-20 22:15:1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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