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关于领取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合格标准
广西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满55分,《会计基础》满55分。上述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凡考试成绩符合上述标准的考生,请尽快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银河街市财政局办公楼二楼,电话:2832650)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书》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事宜。
三、广西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可通过网站:http//www./或电话:16886906查询。
钦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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