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案例分析(12)
1.中山兴中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0元,3月20日(库存现金为100,000元)出纳员按总经理的批示从中提取20,000元存入个人信用卡,从中借给兄弟单位50,000元发工资,将其中10,000元存入单位信用卡?3月25日,直接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提取30,000元向农户收购农副产品,问根据现金、银行结算法律制度,此种处理是否正确?
答:企业的做法有以下不对?
1>3月20日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规定,开户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
2>将单位现金20,000元存入个人信用卡,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不得将单位的收入以个人的名义存入?
3>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取现金,是坐支行为?违反现金管理的不得坐支的规定?
4>单位之间互借现金。现金管理规定,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处理: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以予罚款,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停止现金支付?
2.华明机械厂某采购员持由该厂开户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钢铁公司购置一批价值20万元的材料,在途中由于保管不慎其银行本票被盗?随后,华明机械厂根据采购员报告,通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问:
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
2>华明机械厂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2>该企业可以采用公示催告的措施维护其权益?即请求人民法院向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发出立即停止付款的通知?
3.2001年4月2日,某修配厂派人持现金到外地某市购货,因结算困难,该修配厂以现金6,750元向本地某单位换取了该单位限额为6500元的转账支票一张,余250元作为手续费,由该单位收取,待修配厂使用该支票购货时,因该单位存款不足,遭银行拒付,同时银行还以该单位开空头支票,对其罚款65元,后修配厂要求该单位返还现金675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发生争执,修配厂起诉至人民法院?问:
(1)银行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修配厂和单位违反了哪些规定,应怎样处理?
答:(1)银行罚款65元不正确?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存款人签发空头支票,按票面金额对其以5%但不低于1,000的罚款?
(2)修配厂以现金购买转账支票,违反了《票据法》的规定,某单位以转账支票套取现金,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应给以罚款?因为双方都违反了经济法规,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各自承担,某单位应返还修配厂人民币6,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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