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根据属地原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考、办证,属地原则的划分标准如下:(报考相关的全部事项请咨询各级财政部门的会计处、科)
1、在昌省属、市属高校的在校生,请在南昌市财政局窗口办证。
2、就职于市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者,请在南昌市财政局窗口办证;就职于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者,请向相应的区、县财政局申请办证。
3、就职于各类企业者,请参看营业执照右下角的发证机关,由此判断报考、办证所属的财政部门,例如:
①若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为南昌市或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则请在南昌市财政局窗口办证。
②若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为其他工商行政管理局,则请向对应的区、县财政局申请办证。(例如:东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请向东湖区财政局申请办证。)
4、无业者请向户口所在的区、县财政局申请办证;户口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居民,在南昌市财政局窗口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