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经济师考试5月19日-26日报名
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工字〔2010〕2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7日。各地须严格按《2010年度湖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按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精神执行。在组织报名时,各地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2004年3号令)进行处理。
三、2010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底。本次考试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的方式;各市(州)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或网上缴费)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均由市(州)自行确定。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在2010年5月19日-26日期间,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pta./),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于2010年5月27日-28日到湖南人才市场(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0731-84688383)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与2010年11月1日-5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报名咨询电话:0731-82219154,0731-84688383。
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市(州),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填涂准确的《报名信息卡》各一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要求填写内容真实,粘贴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反面)。报名信息项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均不变。《报名信息卡》由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照片由市(州)人事考试部门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或自行扫描,统一为JPG压缩格式,大小控制在10-20KB范围内。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须认真做好对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校对工作,并于9月10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省人事考试院不再对各市(州)报考信息进行校核。
五、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参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两科每人交报名考务费83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8元)。
各市(州)人事局要切实加强领导,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考前宣传工作,加大考试现场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0年度湖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0年度湖南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5月19日-26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网上报名工作 | ||
5月27日-28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 ||
5月底前 | 各市(州)完成报名工作 | ||
9月10日前 | 各市(州)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 ||
11月1日-5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 | ||
11月4日-5日 | 各市(州)到省人事考试院领取考试试卷 | ||
考试 时间 | 11月7日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
11月8日-9日 | 各市(州)上交试卷、答题卡及考试数据,完成对考试的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省人事考试院 | ||
2011年1月中旬 | 公布的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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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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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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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