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概念及范围: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制裁。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上述刑罚措施外,还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根据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悔过、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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