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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简章


无锡市惠山区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惠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年龄和层次结构,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考录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热爱应聘职位的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在其他各类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本简章附件《无锡市惠山区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1年11月22日9:00—2011年11月28日12:00

  2、报名网址:

  3、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11月22日9:00—2011年11月28日13: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22日9:00—2011年11月28日16: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缴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98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3、各职位开考比例为3:1。如果出现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1年11月30日—2011年12月2日。

  (五)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10)83597000-7414。

  (六)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418927。

  四、笔试时间和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

  1、报考A类职位者,考试科目共二科,具体安排:

  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  《材料作文》

  2、报考B类职位者,考试科目共二科,具体安排:

  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   《专业知识测验》

  3、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4、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复审

  区有关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

  1、每个招聘职位根据本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二科成绩之和)除以2乘以50%加面试成绩乘以50%;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乘以40%加专业知识测验成绩乘以60%)除以2乘以50%加面试成绩乘以50%。

  七、体检:

  1、每个招聘职位根据本职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前,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报考资格的复审等。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则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九、聘用:

  1、考察合格且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纪委(监察局):0510-83598819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677

  十一、本简章由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无锡市惠山区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职位表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16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9:3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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