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直单位《会计资格证书》调转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根据《福州市会计资格管理实施细则》,从2012年 12月1 日起,我局已不再受理市直单位人员《会计资格证书》和外地证书调入手续,市直单位申请人请按照单位注册地址,到相应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窗口办理证书。经批准,我局已撤销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财政窗口。自2013年2月1日起,原福州市会计资格证书的调出、变更和补证等非行政审批事项请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205室办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支路34号,联系电话:0591-87116678、88082512),其他相关信息请关注“福州会计信息网”:.特此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