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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上半年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公告


天津市2013年度上半年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公告

我市2013年上半年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3年3月25日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技能以及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

  二、考试形式、内容、合格标准及时长

  1、考试形式: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实行上机无纸化考试,即考生在计算机上答题,试卷提交后系统自动显示考试成绩。

  2、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客观题考试、Excel实务操作考试、财务软件实务操作考试三大部分:

  (1)客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本部分满分100分。

  (2)Excel实务操作考试:涉及内容主要包括表格编辑、图表制作、数据计算、数据管理、假设分析工具。本部分满分100分。

  (3)财务软件实务操作考试:本部分包括账务系统初始化、凭证处理、账簿处理、报表处理、工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本部分满分100分。

  3、合格标准:

  以上三部分考试分数均为满分100分,客观题考试、Excel实务操作考试、财务软件实务操作考试三部分成绩必须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考试时长:90分钟。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考生登陆天津会计(www.)网站或者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www.)左侧的会计事务。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网上交费。

  2、报名流程: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网上交费→打印报名回执。

  3、时间安排: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间:2013年3月25日14时-3月29日24时

  (2)网上交费时间:2013年3月25日14时-3月29日24时。

  (3)开具发票时间:考生如需教材、考务费发票的,可在2013年4月1日-4月2日,持报名回执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人民公园附近)415房间领取。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7日-6月16日

  (5)考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28日(工作时间考试)。

  (6)领取合格证书时间:考试后一个月,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您考试的考点(区县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合格证书。如遇上周六或周日,则往后顺延领取(周六日不办公)。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场设置:

  天津每个区县财政局(开发、保税、高新区除外)及会计之家均设立考试考场。每个考点根据考试机器数量和考试时间跨度设置了本次考试最大报名人数限制。报满的考点不再报名,考生可选择其他考点报名,如全市所有考点均已报满,考生可等待下一次的考试报名。

  考试时间(场次)将根据报名点人数情况在上述考试日期内随机生成,请考生审慎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时间冲突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照片要求:拍摄于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1寸电子版证件照,宽114像素*高156像素,JPG格式,200K以内大小,背景颜色为红色、蓝色或白色,照片清晰、完整。

  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报名,在报名时不再审核考生照片,报名结束后我们再对报名成功的考生照片进行审核,凡是照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因照片审核不合格而影响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对于恶意上传照片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5、考试费用

  根据津价费[2003]29号规定,我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的考务费为40元/人。

  6、考试用教材

  本次考试教材仍使用2012年出版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考生可在网上预订教材,实行有偿邮购教材服务,邮购费用2元。

  7、网上交费注意事项

  (1)准备工作:网上交费可使用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借记卡和信用卡,以及华夏银行、渤海银行的借记卡。借记卡账户余额应大于订单金额,信用卡可透支额度应大于订单金额。

  (2)支付操作:填报完考生信息并选择完报名确认点后可点击“网上支付”按钮进行支付操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支付过程中弹出的所有对话框内容,进入中国银联支付平台后,选择所持有的支付卡银行,点击后按规定流程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请等待系统自动返回,返回至报名系统后请点击“打印报名回执”进行查看打印。

  (3)查询账户:网上支付完成后,考生必须及时查看银行账户的网上交易明细;账户成功扣款但报名系统显示未交费的,请不要重复交费,24小时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账户未扣款的,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费用直至账户成功扣款。

  (4)同一银行账户可为多名考生进行网上支付。

  8、付费成功后必须打印报名回执。

  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自动退出报名页面,考生重新登陆报名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报名回执”,即可打印出报名回执。考生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证明,在报名回执上有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供考生核对信息),注意事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订书单(快递信息)等内容,因此必须打印报名回执,以备查对。

  9、填写报名信息时学历和毕业时间要求

  学历项填写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例如,本科大三学生应填“高中”、“中专”而不能填“本科”,毕业时间相应为取得该学历的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自2013年7月1日起,全国将实行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因此,下半年的具体考试政策、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尚未确定, 我们将在7月中下旬在天津会计网站上公布。

  2、市财政局从未批准或备案过与初级会计电算化有关考试报名或考前培训的机构,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有问题请向市财政局或区县财政局进行咨询。

  3、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解决:

  (1)通过本网站“答疑版”就报名事项进行咨询,请将问题表述清楚且不要重复提交;

  (2)报名咨询电话:23288770(9:00-11:30,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由于咨询电话较多,如遇占线,请考生谅解;

  (3)网上交费咨询:95516-5(中国银联)或发卡行客服电话(一般印在卡面上)。

天津财政局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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