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2月20日起
江苏徐州2013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2月20日起
一、组织分工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22、23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1日-13日。
网上缴费时间:3月11日-15日。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实名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
4、部分考生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每页都要复印);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交至现场审核人员处。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三)老考生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0日-3月15日。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必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对因非本人操作导致信息错误的一律不予修改。
(五)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税务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于4月中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2013年6月1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考试收费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八、教材征订
报考人员可在徐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时统一预订教材并网上支付教材费用,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预订,教材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也可直接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订购,联系电话:(025)83108209,联系人:韩王浚。
1、新考生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1日-13日
网上缴费时间:3月11日-15日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
2、老考生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0日-3月15日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17日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22、23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1日-13日。
网上缴费时间:3月11日-15日。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实名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
4、部分考生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每页都要复印);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交至现场审核人员处。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三)老考生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0日-3月15日。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必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对因非本人操作导致信息错误的一律不予修改。
(五)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税务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于4月中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2013年6月1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考试收费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八、教材征订
报考人员可在徐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时统一预订教材并网上支付教材费用,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预订,教材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也可直接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订购,联系电话:(025)83108209,联系人:韩王浚。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2月7日
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节点提醒
一、网上报名时间:1、新考生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1日-13日
网上缴费时间:3月11日-15日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
2、老考生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0日9:00-3月1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0日-3月15日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17日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考 试 | 6月22日 | 上午 | 0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 | 13∶00~15∶30 | 税法(二) | ||
16∶30~19∶00 | 财务与会计 | |||
6月23日 | 上午 | 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
下午 | 14∶00~16∶30 | 税务代理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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