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会计劣迹将记入信用档案
今后,发现有参与做假账、违法违规会计从业人员,他的所有劣迹将全部被记入信用档案,并被公开曝光。今年,辽宁省将加强会计和评估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7月17日,记者了解到,辽宁省财政厅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完善会计从业管理信息系统和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库,为用人单位聘用、政府考核奖励、价值规律交流提供信息保障和服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动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发布执业质量公告,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评估机构诚信情况的监管和检查,规范其执业行为,建立资产评估师诚信档案,并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信原则,出具与真实情况不符评估报告的机构和评估师予以处罚。
推进“信用辽宁”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财政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有效推进了“信用辽宁”建设涉及财政的相关工作。2012年,省财政厅按照省信用办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信用辽宁”建设。
深入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信力。辽宁省财政厅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逐步增加财政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积极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料以及财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不断完善理财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和投诉制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诚信形象。
辽宁省财政厅积极组织采集、报送、应用信用信息,推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建设。加大信用信息采集和整合力度,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息。健全支持信用制度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和供应商信用担保及评估体系。严格查处典型失信案件、健全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政府补助贴息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省级财政贴息等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类财政贴息资金的补助范围和补助对象,避免企业利用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多头申请资金。积极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对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不予补助、贴息。
此外,辽宁省财政厅继续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配合税务部门大力整治税收秩序,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