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根据《宁波市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申请参加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符合上述条件的宁波市户籍人员、在宁波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宁波户籍学生、以及在宁波市务工并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宁波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相关文章
宁波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6月6日起 (2013-05-28 09:22:13) |
宁波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9月12日起 (2013-05-28 09:20:24) |
宁波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5-28 09:18:15) |
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日起 (2013-05-16 11:28:54) |
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2013-05-16 11:27:59) |
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7月2日起 (2013-05-16 11:27:05) |
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13-05-16 11:25:09) |
福建会计从业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推迟 (2013-05-16 11:19:46) |
福建会计从业资格双科合格证有效期延迟 (2013-05-16 11:19:21) |
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2013-05-16 11: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