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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五)在青岛市上学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时间 
2月19日10:00—2月25日10:00。 
四、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网址:“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青岛市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提示,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模块的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4.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5.信息修改:报名后除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外,其他报名信息如有误填可按照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 
6、选择交费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在校大、中专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附件2)。 
(二)现场确认及交费 
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3月3日—3月14日(双 
休、节假日除外)到所选择的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不可更改。 
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有工作单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非本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青岛市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3.无工作单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非本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青岛市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青岛市上学但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中专学生,须持有效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若在非指定确认点确认,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收费标准 
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2006]12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考生缴费后,考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教材及软件 
2014年上半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辅导教材每本定价1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每本定价10元。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采用青岛市统一的财务操作软件,《电算化操作补充说明》每本定价6元。 
财政部门未指定任何书店和摊点出售考试教材及参考用书。 
七、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拟于5月份进行(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关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 
八、考点及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青岛广播电视大学(青岛市大连路16号), 
考生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编排确定。 
九、考试题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统一合格标准,标准分为100分,成绩合格为60分。三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试题类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 
作题。 
十、准考证打印 
按通知时间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逾期责任自负。 
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十一、考试成绩合格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登陆“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网站,自行打印“青岛市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不需盖章)。 
十二、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即申请人应一次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并在同一考试周期中全部合格),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凡是符合2014年上半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考生,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三、其他事项 
各区、市财政局在确认报名信息及收费工作结束后,应抓紧时间完成整理、核对报名缴费等有关工作,并按照青岛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的缴费比例,务必于3月28日前完成上缴考试费工作。
更新时间2023-02-20 22:27:4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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