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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青岛市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得知,青岛市2015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四)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
  (五)在青岛市上学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更新时间2023-02-20 22:39:3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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