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围:重在税率难在征信
近日,围绕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征收细则的传闻甚嚣尘上。
传闻始于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的一则信息,其披露了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规定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
尽管该传闻最终被各方予以否认,但还是牵动了各地购房者和开发商的神经。有关房产税扩围的争议也在扩大。
“房产税全面开征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问题,最大的难点在于征信体系的完善,确定房子是谁的第几套房,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量大。”百丞税务咨询公司总经理朱自永23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说。
“申购与限贷的楼市调控政策如果继续保持,房价出现爆炸性反弹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税全面推开的必要性不是太大。”山东中原地产投资顾问部总监薄夫利向导报记者表示。
沪渝试点效果暂有限
当前中央三令五申严控房价,但房价止跌回升的苗头仍被悄悄点燃。在房价反弹的预期中,如何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房产税试点扩容成为呼声最高,也是最有可能实施的政策。
“房产税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抑制房价上涨,另外,作为地方税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朱自永说。
百丞税务业务经理张立静分析说,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个人非经营类房产是免收房产税的,只有房屋用于出租等经营性用途,才会征收房产税。但是,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后,就不会管这套房子是闲置还是出租了。人们的房屋持有成本增加,购房行为就会更加谨慎。
开征房产税后,会使房屋持有者的出租意愿增强,以弥补缴税带来的成本增加,租赁市场就会更加活跃,房源增加,租价降低,就会带动房价下降。如此,就起到了调控楼市的目的。
“盘活了存量房,就是增加了供给。”张立静说。
“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的效果并不明显,对房价的抑制作用有限,对增加当地财政收入的作用也是微不足道的。”朱自永分析说,这主要是因为房产税的税率定得较低。
张立静也表示,房产税推出对楼市的影响程度,要看制定的税率的高低,如果税率很低,对购房者影响就有限,反之,购房成本增加很多,对房价的抑制作用也就更加明显。
对于房产税扩围的时机,薄夫利分析说:“近期由于受降息等政策影响,需求释放,住宅成交量相对于今年上半年有所回升,但总体来看,楼市在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一个平稳态势,不会出现大幅回升。”
薄夫利认为,虽然房产税对楼市会起到一定的调控作用,但就目前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效果来看,房产税抑制房价的作用还不好判断,当前扩围房产税的时机并不十分成熟。
技术不是问题
当前楼市背景下,房产税能否大面积铺开、具体的细节又该如何设置等难题,仍需在进一步探索中寻找答案。
朱自永表示,房产税引起热议,其中反对的声音较多,反映了“无房族”的期望。但期望阻挡不了现实,房产税的铺开是大势所趋。至于时机,则要看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无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房产税自身的特征看,征收房产税都需要成熟的房产评估技术。
“房产税是小税种,开征技术并不是问题。从技术上讲,相比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要容易得多。”朱自永说。
此次传闻中“两湖版”房产税征收细则,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征收范围和税基。
据传,两地的房产税征收对象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不同于上海和重庆的按照交易价格征收房产税,而是按照评估价格、公允价格来征收,这是传闻中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征收细则的最大不同之处。”张立静说。
对此,薄夫利认为界定存量房是个难题。此外,按照市场评估价来征税,由于不同区域的房屋价格不同,在征税时该如何操作也值得考量。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年中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深化征管改革,构建现代化征税体系。此外,税收征管法也将在今年修订,税收征管体系环境将会出现大的变化。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征收包括房产税在内的直接税,能力将增强。
据悉,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一期),也正式开班。
“国家税务总局有意在为房产税的全面扩围做铺垫。”张立静表示,税基评估机构除了国税系统内部培育的,一些市场上的评估机构也可作为补充。
朱自永认为,无论是按原价征税,还是按评估价征税,操作上都不是问题,首要问题是如何完善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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