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以退抵欠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就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澄清以退抵欠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据了解,近期地方反映,对于《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79条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以下简称以退抵欠)的规定是否属于强制执行措施有不同理解。为了全面准确贯彻强制执行措施和以退抵欠的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给予明确。
公告指出,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仍不缴纳的情形,税务机关采取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的行为。
以退抵欠是税务机关计算确定纳税人应纳税义务的一项税款结算制度,不涉及从存款中扣缴税款和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强制行为。以退抵欠确定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不足部分,责令纳税人继续缴纳。以退抵欠之后纳税人仍有欠税,经责令缴纳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行政强制执行。因此,以退抵欠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国税总局总审计师:实现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2013-09-11 09:44:30) |
国税总局:适应企业区域化经营 (2013-09-10 09:26:08) |
国税总局: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提高我国反避税能力 (2013-08-28 09:49:49) |
国税总局明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 (2013-08-26 10:48:35) |
国税总局:部分小微企业免税可按季度计算 (2013-08-24 09:59:44) |
国税总局:营改增扩大试点成功上线 (2013-08-02 11:21:58) |
国税总局:稳中有为完成税收任务 下半年税收形势严峻 (2013-07-31 11:31:16) |
国税总局:稳中有为完成税收任务 下半年税收形势严峻 (2013-07-31 09:48:43) |
财政吃紧过头税来袭 国税总局将严查 (2013-07-25 16:06:50) |
国税总局:“房产税扩围”被过度解读 (2013-07-19 09: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