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 房产税脚步渐进
2014年1月11日,来自国土资源部的信息称,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部门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未来国土部将承担起不动产信息登记制度的牵头角色,而散落在其他部委的一些登记职责可能将划归至国土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则可以协调地方具体工作的一些内容。
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土部牵头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在1月11日举行的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新职能,具体内容将包括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等。
2013年11月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
会议提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河北某市国土部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地方,住建部门负责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农业部门则承担着耕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工作,林业部门主导林地登记。
他说,国土部未牵头前,在实际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不同部门各自为战,一个村甚至一户人家要面临多个部门的勘察,而且有可能出现数据重叠等问题。
“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将承担起统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机构等职责,设在国土部。”汪玉凯说,这意味政府机构职能的重新划分,而耕地、林地等登记职责和办事人员可能会直接划归至国土部门。
不过,上述河北国土部门人士也指出,目前不动产登记局是否成立,以什么样的形式成立,甚至地方需不需要成立要等具体文件通知,因为可能性较多,所以不好揣测。
此外,徐德明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工作主要在地方,市、县一级要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重点,做好省、市、县的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等地,国土和房管的职能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但很多地方是分开的。
在汪玉凯看来,徐德明副部长口中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可能会在地方实际进行登记工作时候扮演重要角色。
“有的地方国土和住建是一个部门,有的地方则是分开执政,在中央层面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后,可能房产登记信息仍由住建部门来负责具体工作,所以这个联席会议就是为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而设立。”汪玉凯说。
房产税推进将明显加快
自“房叔”、“房姐”等问题被曝光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经常与反腐和房产税一并被提及。
财经评论员邓聿文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既能够保障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减少欺诈行为,也有利于摸清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为宏观调控提供真实数据。
房地产真实数据建立可谓意义重大,涉及面最广的内容无疑是房产税。2010年,住建部开始推进“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至2012年6月,已经总计完成了4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但此后鲜有消息流出。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不动产登记系统有助于推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基础条件,房产税的推进将会明显加速。
目前山东等地已经实现省市县住房信息全面联网,为什么全国联网对于房产税如此重要?
上述河北国土部门人士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在当地只有一套房子,但外省却有多套,恰好房产税在外省并无试点,那这个多房户就逃掉了理应缴纳的税款。”
他说,房产税开征必须要以基础数据作为支撑,首先需要保证的便是征收对象的公平。
目前在房产税推进已达成共识基础上,法理和实际操作准备处于并行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已经有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最新表述。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公开场合表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有两个难点:一方面,税基难以统一;另一方面,土地属于国有,而房屋属于私有,一个统一的税如何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征收,也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而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多位人士还表示,按照国家的计划,是在2014年6月底前开始实施,但机构设置,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出台等还需要一段时间,2014年完成数据准备还有很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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