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避税实战:走在平衡木上的艺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宣布,我国反避税贡献税款346亿元,最大单案补税8.43亿元,消除国际双重征税64亿元,达成或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11例。
346亿元与2005年的4.60亿元相比,增长74倍,年均增长85%。反避税贡献税款连年增长的背后,是我国反避税体系的日渐完备,有关专家认为,中国的反避税防控手段在国际上已经处于较高的水平。
中国反避税体系
美国杰出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税收和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虽然税收不可避免,但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税收筹划及选择避税地,使规避税务成为常态,有些不法企业也选择偷税、漏税。
偷税漏税已经触犯法律,但“避税不是偷税、逃税,它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
杨志勇说,“避税是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避税虽然不违法,但纳税人为少缴税而采取的一些举措与税收立法精神相违背,一些“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但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也会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而各国则通过各种反避税手段,堵住这些漏洞。反避税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和制止。长期以来,避税和反避税就像猫鼠游戏一样,彼此制衡。
转让定价,就是最常见的一种避税行为。中翰国际转让定价联盟合伙人王骏说,转让定价是利用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国外。比如,一家生产卫生纸的跨国公司,出口1公斤卫生纸卖到4121美元,关联公司采购成本增高,利润减少,自然就可以少缴甚至不用缴企业所得税。
资本弱化是另外一种常见的避税行为。
王骏介绍,资本弱化是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而减少股份资本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行为。因为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股息是要缴税的。有些企业在筹资时多采用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杨志勇指出,中国的反避税从改革开放后就已经有了。2008年,中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这是中国第一次较全面的反避税立法。其中不仅包括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还借鉴国际经验,首次引入了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等规定。
2010年,中国反避税工作对税收增收的贡献合计102.72亿元。2011年,中国通过反避税手段增加税收贡献239亿元。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国反避税个案的平均补税金额,已由2006年的383.62万元增长到2010年1461.54万元,年均增长39.71%;补税超过千万元的案件155个,超过亿元的案件12个。
杨志勇认为,中国的反避税防控手段在国际上已经处于较高的水平。另外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例证是,英国《转让定价周刊》发布的世界前十名转让定价制度较严的国家,中国已从2007年的第八位上升到2010年的第三位,仅次于日本和印度。
反避税:平衡木游戏
自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的税务部门就一直是中国反避税的桥头堡。
2012年,深圳市国税局全年新立案3户,结案两户,两户补缴企业所得税1.13亿元(含利息),签署双边预约定价1例,追溯调整补税7100万元。全年反避税补缴入库金额近3亿元(含1户2011年结案企业)。
总部位于美国的一家世界500强设在深圳的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2008年该公司将进料加工生产模式转变成来料加工后,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便由2007年的过百亿元急剧下降到3亿多元,利润骤减为2000多万元,此后两年均如此。同时,相关资料还显示,该公司在刚进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即开始进行重大变革,使应纳税所得额巨减,具有明显的避税嫌疑。
深圳市国税局反避税小组花了半年时间全面审查了该公司2005至2010年的全部会计账册、凭证、公司内部文件和其他资料,调取了与其关联交易相关的境外合同、财务报告等资料。最终确认调增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7.33亿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01亿元,并相应加收利息700多万元,合计1.08亿元。另外,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深圳市国税局还将对该公司进行5年的反避税跟踪管理,预计从2011年至2015年增收企业所得税3亿元。
反避税是一把双刃剑,不反,很多企业就选择避税;但反的力度太大,又会伤害外资企业的投资力度,进而伤害到经济发展。反避税就是走在平衡木上,既要保证税收合理征收,又要不影响投资和经济发展的速度。
反避税的执行部门是各地国税局国际税务处的反避税科,据深圳市国税局主管反避税工作的副局长陈捷介绍,目前该局专职从事反避税工作的人员4人,兼职两人。
兰州市国税局国际处的杨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008年时,反避税的专业名词很多人不懂,但现在这批反避税人员的业务都已经相当熟练。反避税的调查程序已经形成。
“三年吃一户,一户吃三年”,反避税主要是盯住那些“大户”。杨乾说,价格偏低的股权买卖会引起反避税人员的注意。兰州市每年的反避税增收两三千万元,沿海发达省份,反避税税收增收最见效益,江苏省反避税税收增收可达近百亿元。
现在最难查的是国际股权转让,杨乾说,跨国公司最复杂的股权转让甚至可达30多层,中国能查到第6层,而美国可以查到第17层。
国家税务总局称,2012年,我国与9个国家就29个案件进行了16次双边磋商,达成或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11例,转让定价相应调整9例,为跨国公司消除国际双重征税负担64亿元。这是我国达成或签署双边磋商案件最多的一年。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对外共达成或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29例,转让定价相应调整31例。
“国际税务情报交换特别重要。”杨志勇说,缺少这一环,仅靠一国的力量是很难进行国际反避税的。
杨志勇认为,只要各国税负有高低,税法不完善,避税就会产生,反避税是一项长期常规工作,不能靠运动式严打解决问题。
他说,加强反避税工作,在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畅通税收信息情报的搜集交换,更加全面地掌握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才能从中发现线索、找出破绽,有效遏制避税行为,堵住税源流失。
346亿元与2005年的4.60亿元相比,增长74倍,年均增长85%。反避税贡献税款连年增长的背后,是我国反避税体系的日渐完备,有关专家认为,中国的反避税防控手段在国际上已经处于较高的水平。
中国反避税体系
美国杰出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税收和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虽然税收不可避免,但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税收筹划及选择避税地,使规避税务成为常态,有些不法企业也选择偷税、漏税。
偷税漏税已经触犯法律,但“避税不是偷税、逃税,它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
杨志勇说,“避税是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避税虽然不违法,但纳税人为少缴税而采取的一些举措与税收立法精神相违背,一些“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但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也会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而各国则通过各种反避税手段,堵住这些漏洞。反避税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和制止。长期以来,避税和反避税就像猫鼠游戏一样,彼此制衡。
转让定价,就是最常见的一种避税行为。中翰国际转让定价联盟合伙人王骏说,转让定价是利用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国外。比如,一家生产卫生纸的跨国公司,出口1公斤卫生纸卖到4121美元,关联公司采购成本增高,利润减少,自然就可以少缴甚至不用缴企业所得税。
资本弱化是另外一种常见的避税行为。
王骏介绍,资本弱化是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而减少股份资本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行为。因为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股息是要缴税的。有些企业在筹资时多采用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杨志勇指出,中国的反避税从改革开放后就已经有了。2008年,中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这是中国第一次较全面的反避税立法。其中不仅包括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还借鉴国际经验,首次引入了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等规定。
2010年,中国反避税工作对税收增收的贡献合计102.72亿元。2011年,中国通过反避税手段增加税收贡献239亿元。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国反避税个案的平均补税金额,已由2006年的383.62万元增长到2010年1461.54万元,年均增长39.71%;补税超过千万元的案件155个,超过亿元的案件12个。
杨志勇认为,中国的反避税防控手段在国际上已经处于较高的水平。另外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例证是,英国《转让定价周刊》发布的世界前十名转让定价制度较严的国家,中国已从2007年的第八位上升到2010年的第三位,仅次于日本和印度。
反避税:平衡木游戏
自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的税务部门就一直是中国反避税的桥头堡。
2012年,深圳市国税局全年新立案3户,结案两户,两户补缴企业所得税1.13亿元(含利息),签署双边预约定价1例,追溯调整补税7100万元。全年反避税补缴入库金额近3亿元(含1户2011年结案企业)。
总部位于美国的一家世界500强设在深圳的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2008年该公司将进料加工生产模式转变成来料加工后,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便由2007年的过百亿元急剧下降到3亿多元,利润骤减为2000多万元,此后两年均如此。同时,相关资料还显示,该公司在刚进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即开始进行重大变革,使应纳税所得额巨减,具有明显的避税嫌疑。
深圳市国税局反避税小组花了半年时间全面审查了该公司2005至2010年的全部会计账册、凭证、公司内部文件和其他资料,调取了与其关联交易相关的境外合同、财务报告等资料。最终确认调增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7.33亿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01亿元,并相应加收利息700多万元,合计1.08亿元。另外,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深圳市国税局还将对该公司进行5年的反避税跟踪管理,预计从2011年至2015年增收企业所得税3亿元。
反避税是一把双刃剑,不反,很多企业就选择避税;但反的力度太大,又会伤害外资企业的投资力度,进而伤害到经济发展。反避税就是走在平衡木上,既要保证税收合理征收,又要不影响投资和经济发展的速度。
反避税的执行部门是各地国税局国际税务处的反避税科,据深圳市国税局主管反避税工作的副局长陈捷介绍,目前该局专职从事反避税工作的人员4人,兼职两人。
兰州市国税局国际处的杨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2008年时,反避税的专业名词很多人不懂,但现在这批反避税人员的业务都已经相当熟练。反避税的调查程序已经形成。
“三年吃一户,一户吃三年”,反避税主要是盯住那些“大户”。杨乾说,价格偏低的股权买卖会引起反避税人员的注意。兰州市每年的反避税增收两三千万元,沿海发达省份,反避税税收增收最见效益,江苏省反避税税收增收可达近百亿元。
现在最难查的是国际股权转让,杨乾说,跨国公司最复杂的股权转让甚至可达30多层,中国能查到第6层,而美国可以查到第17层。
国家税务总局称,2012年,我国与9个国家就29个案件进行了16次双边磋商,达成或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11例,转让定价相应调整9例,为跨国公司消除国际双重征税负担64亿元。这是我国达成或签署双边磋商案件最多的一年。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对外共达成或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29例,转让定价相应调整31例。
“国际税务情报交换特别重要。”杨志勇说,缺少这一环,仅靠一国的力量是很难进行国际反避税的。
杨志勇认为,只要各国税负有高低,税法不完善,避税就会产生,反避税是一项长期常规工作,不能靠运动式严打解决问题。
他说,加强反避税工作,在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畅通税收信息情报的搜集交换,更加全面地掌握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才能从中发现线索、找出破绽,有效遏制避税行为,堵住税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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