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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记会计基础知识点(8)


   (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四)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4)书写要清楚   (5)编号要连续。

  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

  (五)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5:3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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