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
审核确认时间:2008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双休日照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因种种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在2009年1月4日至18日补报名,补报名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至19日。补报名的考生不再征订考试教材。
二、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执外地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必须调入无锡市后方可报名。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应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六)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前。
(七) 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处理。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注册
报名人员须于2008年12月5日-12月25日期间,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 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报名点选择本人单位、住处所属区、县),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网上提交并打印《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应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于2008年12月20日-12月26日期间,持已加盖单位公章的《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审核点审核后交还报名人员,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区、县到相应的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地点详见《无锡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已参加2008年度中级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合格的报名人员,还须携带2008年的准考证。
2、现场采集图像信息: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照片信息采集。
3、现场缴费:即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和所订教材款。
4、报名确认:以上程序完成后,审核点现场打印两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张留给考生,用于领取所订教材,另一张报名点留存。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门科目42元。
五、考试用书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发行。
六、考试级别、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
9: 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得到“报名确认信息表”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7.考生在2009年4月21日至5月17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有关考试信息及考试用书等领取的具体时间请登录无锡市财政局网站查看(www.)。
无锡市财政局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审核确认时间:2008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双休日照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因种种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在2009年1月4日至18日补报名,补报名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至19日。补报名的考生不再征订考试教材。
二、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执外地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必须调入无锡市后方可报名。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应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六)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前。
(七) 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处理。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注册
报名人员须于2008年12月5日-12月25日期间,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 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报名点选择本人单位、住处所属区、县),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注册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网上提交并打印《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应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于2008年12月20日-12月26日期间,持已加盖单位公章的《200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审核点审核后交还报名人员,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区、县到相应的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地点详见《无锡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已参加2008年度中级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合格的报名人员,还须携带2008年的准考证。
2、现场采集图像信息: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进行照片信息采集。
3、现场缴费:即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和所订教材款。
4、报名确认:以上程序完成后,审核点现场打印两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张留给考生,用于领取所订教材,另一张报名点留存。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门科目42元。
五、考试用书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发行。
六、考试级别、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
9: 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得到“报名确认信息表”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7.考生在2009年4月21日至5月17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有关考试信息及考试用书等领取的具体时间请登录无锡市财政局网站查看(www.)。
无锡市财政局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youjun)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