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概念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 | 判定标准 | 纳税义务 |
居民 | 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 | 无限纳税义务 |
非居民 | 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 |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万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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