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假发票如何混入市场?
从基金行业现状而言,若不支付这部分奖励费等给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自己的基金很难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有个不错的业绩。而这种经济活动的利益输送中,由于支付的奖励费、管理费、中介费、渠道费等都是支付方的经营成本,作为支付这些费用的基金公司来说,肯定希望能有一些尽可能摆得上台面、能在税务局面前过得去的方式让一部分台面下的奖励费、中介费、辛苦费等走上台面、进入账面,否则资金账面也摆不平啊。而为了摆平账面,企业采用最多的方式是用所谓的发票来冲账。
说起用来冲账的发票,一般有几个来源:
第一,经办人或者相关人等日常消费积攒的发票,或向身边亲朋好友索要的各类消费、交通等发票。每到年底,网上总有很多人向网友求购其手中多余发票用来冲抵公司发放的年终奖,否则年终奖若都是发放现金会面临高额个人所得税。有些公司的财务部到了年底很“体恤民情”,会在公司内统一发文,告知哪些品种的发票可以拿来报销抵冲年终奖,而那些餐饮、礼品等发票普遍是不受欢迎的,这是因为这部分隶属于业务招待费的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有限额的约束,因此一般企业财务不允许员工拿这类发票前来抵账。当然,这种自己积攒的发票,在潜规则中能起的作用只是九牛一毛。
第二,去熟悉的供应商那里,支付一定的税点后,取得虚开的发票。这类发票最隐秘,原因在于企业与供应商一直存在真实的交易,而这部分虚开的发票隐藏其中,比较难以识别。
道让意向客户找到他,但同时这也会让他们暴露在执法部门眼前。一旦这些票贩子被抓,那些向他们购买过发票的企业,很可能会被一并执法。
第四,外出消费时,支付一些小利,让商家多开发票。这种情况在加油站等地方极为普遍。
这里还要解释一下所谓的假发票。很多人以为真假发票的差异和真假人民币是一样的,是那张纸本身的真假。其实在发票管理上,真假发票的区别,除了包含那张纸质发票本身的真假以外,还包括那些虽然是从税务局中以合法方式购买得来,但是由于开票行为并非建立在合法、真实的交易基础上,而是利用现行税制上的一些漏洞,仅收取一些税点,对外虚开发票。这些虚开的发票,在税法上也被归入假发票的范畴。
回到本文开头的使用假发票的基金公司来看,首先,我认为,基金公司取得的这部分假发票基本不会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因为基金公司所属的金融行业目前尚未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其属于缴纳营业税的企业。而购买虚开专用发票的企业,其核心目的在于降低本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其次才是冲低成本和费用,所以只有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才会有这样的动机去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一般非增值税企业没有必要、也不会去支付高成本去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
据了解,在票贩子的报价中,普通发票收取的税点远低于专用发票,原因在于专用发票的制作成本高,而在出售时,为了取信于客户,票贩子一般会承诺从其处购得的专用发票在客户认证抵扣成功后再支付全款,专用发票的销售成本远高于普通发票,因此售价也会更高。同时,按照我国现行税法,企业涉及发票犯罪中,对专用发票犯罪的打击力度远甚于其他普通发票,稍微懂行的人都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红线、高压线,轻易动不得。因此,从成本和风险控制的角度而言,作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金公司没有必要去买专用发票冲账。
其次,基金公司购买假发票除了用于支付一部分潜规则的费用之外,还有部分用来给销售人员发放奖金,这里就涉及销售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和基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了。按照现行税法,基金公司发放员工奖励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会面临税务局对其处以涉及税款0.5倍~3倍罚款。而其以假发票冲抵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行为,也将面临税务机关对其偷逃税款行为的行政处罚,补税、罚款、滞纳金是一个都不会少的。除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外,若情节严重触及刑法的,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刑事处罚。该罪名在2009年之前被称为“偷税罪”。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这是最基本的经济学规律。执法部门对于发票制假贩假的犯罪行为从未放松过打击力度,然而在我国目前以票管税的税收管理体制下,由于发票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税负,几乎是等同于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存在。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言,想要少缴税,多少会在发票上动一些歪脑筋。因此,只有加强监管,同时对发票制假贩假和买假的行为都予以同样的惩处,才能还广大企业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护那些合法经营的企业。而从长远来看,当以票管税因为税制改革、信用体系建立等制度、公民素质和市场规范等越来越健全而渐行渐远时,这些假发票才会真正的远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