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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重要知识:违章处罚


违章处罚

考点5.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对纳税人税务违章的处罚

1.根据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2.对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二)对扣缴义务人税务违章的处罚

违章行为

违章处理规定

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规定设账、保管凭证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按期申报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履行扣缴职责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行为(扣而不缴)

(1)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是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上述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虚假申报

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考点5.2:对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1.偷税

(1)行为特征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属于逃税罪。

(2)处罚规定:

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逃税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③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④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骗税

行为特征: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3.抗税

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处罚规定: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触及刑法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4.虚假申报

行为特征: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5.不进行申报

行为特征:纳税人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拓展】第一个问题,偷(逃)税是税法考试的经常性考点之一,考生要特别注意偷税的绝对额和相对额会直接影响对偷税行为和逃税罪的区分。

(1)绝对额——不含教育费附加及非税款项。

(2)相对额——关于偷税比例的认定:

偷税比例=偷税税额÷(偷税税额+已纳税额)×100%

第二个问题,初犯改过不判刑。

考点5.3:违反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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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31 10:06:4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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